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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意识培养项目组成功举办 “我们身边的法律——消费者权益攻防课”法律讲堂活动

作者:贺子林 编辑:眭雯 审核人:刘志国 2025-05-21

2025年5月19日晚,由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公民意识培养项目组举办的“我们身边的法律——消费者权益攻防课”法律讲堂活动在虎溪校区梅园六栋327活动室顺利举行。本次活动特邀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志杰出席,通过法律解读、案例分析及互动问答,为现场学生普及了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知识。

活动中,杨志杰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切入,详细介绍了消费者享有的六大权利,包括安全保障权、知情权、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、求偿权和监督权。他结合大学生常见的生活场景,如外卖食品中发现异物、网购虚假宣传商品等案例,强调保存购物凭证、及时拍照取证的重要性,并指导学生通过投诉、申诉或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消费者权益。

针对食品安全问题,杨志杰以“普洱茶包装无生产日期”一案为例,解读了《食品安全法》中“退一赔十”的惩罚性赔偿规则。他指出,即便未造成实际人身损害,消费者仍可主张赔偿,关键在于经营者是否明知商品不符合安全标准。此外,他提醒学生注意网络消费中的“退一赔三”规则,该规则适用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,但需基于合理消费需求,避免恶意索赔。

随着二手交易和网络购物的普及,讲堂还聚焦了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。杨志杰通过对比两个二手咖啡机交易案例,明确区分了个人闲置转卖与经营性销售的法律责任边界。针对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规则,他详细阐释了商家不得以“已拆封”为由拒绝退货的司法解释,同时提醒学生注意验货签收细节、妥善保留交易凭证,以防消费纠纷。

 活动尾声,杨志杰呼吁学生将法律思维融入日常生活:“保留购物小票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是维权的第一步;了解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等基础法律,更是守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。”本科生院电气信息大类学生游淋钧表示:“此前网购商品因包装瑕疵破损,因怕麻烦放弃维权。听完讲座后,了解到了什么时候该维权,该如何维权,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